漆艺源起于中国,历经数千年传承,形成了独具东方美学意蕴的艺术语言。上海作为中国近现代文化艺术的交汇枢纽,自上世纪三十年代起便开启了漆画艺术探索,不断发展形成了“承古融今、东西互鉴、紧贴时代脉搏”的海派漆画创作特质,让这门古老的艺术始终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绽放出鲜活的生命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推动海派漆画艺术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创新,上海市美术家协会拟举办“漆彩东方—第七届上海漆画展”。展览以“物境·蕴海”为主题,鼓励广大创作者跳出传统漆画的题材局限,从当代的壮阔历程与深厚的人文底蕴中萃取创作灵感,在守正创新中展现“造物”的匠心,在观照现实中传递“造境”的哲思,生动书写新时代的发展风貌与人文精神,打造兼具历史厚度、人文温度与时代高度的海派漆画艺术。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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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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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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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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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文旅发展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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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粟美术馆(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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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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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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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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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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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农民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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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漆艺博物馆
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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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至9月20日
展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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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粟美术馆(分馆)
(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1869 号)
展览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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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展览作品分为征稿和特邀两个部分,共展出作品100件。
征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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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长三角地区漆画作者征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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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作品参展,造成的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并取消参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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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作品应为2025年1月1日以来创作,且尚未在上海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其他展览中展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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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00CM(高) × 200CM(宽),内芯不小于60CM(高) × 80CM(宽);立体作品尺寸:作品尺寸不超过200CM(高) × 200CM(宽) × 200CM(长),重量不超过15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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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展览征稿分为初评与复评两个阶段进行。
初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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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展览初评投稿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稿通道”见文末二维码,开通时间至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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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作者仅限投稿1件/组,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组画请自行排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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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复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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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结束后在“上海市美术家协会”微信平台公布复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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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请选择合适牢固外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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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打印“投稿回执”并粘贴于原作背面右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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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复评作品的装裱及寄件和退件运输费用由作者自理。展览结束后5日内作品退件,退件方式另行通知。
作品评审与作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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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委员会由上海市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取专家及特邀专家组成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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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如有收藏,另行与作者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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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展作者将获得申请上海市美术家协会会员相应积分。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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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组织机构对入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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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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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展览活动期间,由承办方负责作品安全,如遇不可抗力的损失,承办方不承担责任。